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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铁房公司哈辆房屋建筑物维修(三)2024年哈辆**地区沥青地面沥青混凝土、安全措施物资二次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申请人:
****公司铁房公司哈辆房屋建筑物维修(三)2024年哈辆**地区沥青地面沥青混凝土、安全措施物资二次采购(采购编号:****)已评审结束,现将该项目拟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序号 | 包件号 | 拟成交候选人 | 拟成交价(元) | 推荐顺序 |
1 | A02 | **** | 9404.00 | 第一名 |
2 | A02 | **腾扬****公司 | 9445.00 | 第二名 |
3 | A02 | 哈****公司 | 9740.00 | 第三名 |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在公示期间,所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受理异议电话:150****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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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