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10KV配电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
最高限价 | 799418.04 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市经开区**山路80****创业园3栋213A 杨工 138 6515 1580 倪工 136 5564 586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有效合理价格法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9 时00分 | 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投标报价 | 701362.99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706464.66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维****公司 | |
投标报价 | 708834.05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17:30 | ||
评标小组 | 陈胜利、程小青、昝健根、江霞、汤继云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