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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我单位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发布了《**市市级国有“三资”盘活第三十八批房产拍卖(郴国资公告〔2024〕062号》现补充如下公告:
“竞得人须在竞得后5****管理局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并将地面资产价款全额缴入指定账户。”变更为“竞得人须在竞得后5日内与产权单位签订地上建筑资产移交协议、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并将地面资产价款全额缴入指定账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