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凉亭片区明玥半山商业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本项目**区凉亭片区明玥半山商业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1项目概况:明玥半山商业地块(GD-LT1-A5-01-02规划地块)位于官****办事处,北至**路,西至水木山居,南至明玥半山,**金马腾苑,净用地面积为15.47亩。**保****公司于2020年12月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获取得该地块使用权,但因土地指标报批政策变动和市场行情下行等原因,保鑫******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协议书,待该地块完成规划调整后,重新供应。****环境局、****规划局的要求,自2021年起凡涉及土地供应的土地均需开展地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玥半山商业地块在2020年出让时,相关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出让地块需开展土地污染状况调查,故该地块没有土地污染的相关调查成果文件。
2.2招标范围:**区凉亭片区明玥半山商业地块(GD-LT1-A5-01-02规划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内容包括: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需编制第一阶段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出具备案意见。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
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则对本项目区域范围内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检测程序及成果须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检测成果资料全面,且须具有明确的鉴**论,最终需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满足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报批相关组件要求。
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或周围区域调查报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则不再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
2.3招标规模:248300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市官****办事处,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工作;
(2)若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服务工作,则自取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服务工作。
2.7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环境调查技术导则、监测技术导则、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最终的调查评估报告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对质量成果负责。
2.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9 其他:
(1)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装)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公司成立之起至开标截止的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行业类型等指标,否则将影响其有效性判定。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地质类(如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质勘查等)或环境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行业类型、项目负责人等指标,否则将影响其有效性判定。
3.5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市公共**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交易“黑名单”的,****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说明承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n)”的“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或相关网站截图。
注: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公司****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供应商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7投标人的承诺:
(1)拟派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
(2)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3.8本次招****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时间)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tb.****.com/),凭注册的账号或者是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SPCZ)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的相关要求,并在阳光臻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注册,绑定CA并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时00分(**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市世博路16****中心B座1单元12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dzztb.****.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诚信路50号领东国际A座16楼
联系人:王**
电话:0871-****635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世博路16****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张国帅(183****4419)、姚雪花(135****8685)、胡兴松、沈孟兆、谷一鹏
电话:0871-****8999
邮 箱:****@qq.com
技术操作咨询:上****公司服务热线:400-****-9300。电子平台相关操作流程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tb.****.com/)——下载专区页面下载操作手册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