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市**区龙溪大道以北、环城高速公路以西、旧龙溪路以南龙溪大道AF030555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79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区龙溪大道以北、环城高速公路以西、旧龙溪路以南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 并且 ≤4.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7997 | ||||||
投资强度: | 25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52.2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160 | ||
起始价: | 5761.04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地块出让条件: 1.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须为从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的企业。 3.该地块须建设现代都市工业产业园。 4.竞买人对该地块的投资强度不得低于人民币25000元/平方米。 5.竞买人须承诺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年内投产、五年内达产。投产后年产值不低于0.8亿元人民币、年税收不低于0.04亿元人民币;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年税收不低于0.1亿元人民币。税收包含竞买人及其引进落户本地块****公司的税收总额,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全部税收,但首次购买土地及物业产生的契税和以后年度代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进出口环节税、车辆购置税除外。供后监管方面,按照签订的《龙溪大道AF030555地块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和有关规定执行。 6.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在**市**区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 7.竞得人须在投产前引进激光与增材制造、现代中药与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3家以上(含3家)企业在**市**区注册和税务登记。 8.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市****信息化局签订《龙溪大道AF030555地块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并由**市****信息化局对龙溪大道AF030555地块实施监督管理。 9.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配建AF030559地块的垃圾收集站,建成验收合****政府有关部门。 10.为建设共享、高效、****园区,竞得人应遵守海龙科创区起步区城市设计导则的要求,****政府的总体统筹进行开发建设。建筑设计方案应根据城市设计导则预留空中连廊开口位置,并在实施过程中遵循后拿地地块负责与先拿地地块连接的原则,连廊须与地块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地块建设应满足海绵城市发展要求,按规划要求实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块竞得人在设计配套市政设施时,应满足我市关于全要素设计的要求,并在实施时严格落实。 11.鼓励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大跨度工业建筑推荐采用装配式钢结构,配套建筑如办公楼、宿舍等推荐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鼓励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和开展BIM技术运用,对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作具体要求。 12.地块建成的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其确权、分割、出让手续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相关规定执行。 13.项目应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具体项目进驻时,竞得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规定,在开工前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14.竞得人在地块开发时,需满足《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含修改、修正)中应设置海绵城市(含防洪排涝风险评估)。 15.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地块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交地时间:土地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由****开发中心负责按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开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竞买。 中华人民**国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成交原则: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6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6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时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到 **公共**交易网(http://www.****.cn/)服务指南栏目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到 ****公司****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https://login.****.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1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公司****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https://login.****.cn)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市**区龙溪大道以北、环城高速公路以西、旧龙溪路以南龙溪大道AF030555地块 号地块:2024年12月17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6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
联 系 人:蒋先生、车先生
联系电话:(020)****6047、****6180
开户单位:****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开户账号:440********059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