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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海洋环境噪声监测漂流浮标分系统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 海洋环境噪声监测漂流浮标分系统 | 采购内容:完成不少于250套洋环境噪声监测浮标在中国近海4个区域海域采购布放,开展数据采集传输、质量控制和处理分析,以及显示应用系统研制。 采购数量:不少于250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主要实现海洋环境噪声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应用等功能,为特征分析和预报检验提供海洋环境噪声数据支撑。 需满足的要求:(1)海洋环境噪声监测漂流浮标数据监测,需完成不少于250套海洋环境噪声监测漂流浮标采购及在中国近海4个区域海域采购布放,开展海洋环境噪声数据采集、传输; (2)海洋环境噪声监测漂流浮标数据处理分析,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海洋环境噪声浮标监测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和标准化处理,构建海洋环境噪声监测数据集,并结合观测点气象海洋要素开展相关特征分析,形成研究报告; (3)海洋环境噪声监测漂流浮标显示应用系统研制,主要实现海洋环境噪声数据的传输接收、预处理、显示和分析应用。 | 1.主要功能指标 (1)具有海洋环境噪声测量功能,至少可对三个深度的海洋环境噪声同时测量、在线实时处理,获得不同频段的谱级; (2)具有温度深度测量功能,可获得浮标所处位置的温度及水听器所处位置的深度信息; (3)具有数据采集存储功能,浮标测量的数据可存储在浮标体内; (4)具有自检功能,浮标开机后可对传感器、电路模块等工作状态进行自检; (5)具有自沉自毁功能,浮标工作到期后可自动沉入海底,无需打捞;浮标受到撞击及其他原因出现损毁时,可启动自沉功能;此外,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远程遥控实现自沉与自毁功能; (6)具有防暴力拆解、数据擦除(自毁)、传感器自毁、卫星通信模块关闭功能,当设备被异常暴力拆解或受到撞击等其他原因损毁时,可实现数据擦除(自毁)、传感器自毁和卫星通信模块关闭功能;此外,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通过远程遥控实现数据擦除(自毁)、传感器自毁和卫星通信模块关闭功能; (7)具有浮标状态监控与故障自动报警功能; (8)具有打捞报警及定位功能,浮标布放后可实时提供其所处位置信息,当遇到意外出水或遭异常打捞情况时可自动发回报警信息,并擦除数据及程序; (9)具有采集任务设定功能,可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设定工作周期、采样时间等; (10)具有数据实时传输功能,可通过北斗卫星(或其他自主通信卫星)将测量的噪声谱级、位置等数据实时传至岸基显示应用系统; (11)具备实现浮标各类数据的目录图形化组织,全区/区域综合显示功能; (12)结合数据类型、地理范围、日期、时次、频率等属性,实现产品查询和、保存和输出,以及显示区域放大或者缩小、距离测量等功能。 2.主要性能指标 海洋环境噪声监测漂流浮标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工作频段:10Hz~20kHz ,以三分之一倍频程设定测量频带 (2)工作深度:可选择将水听器工作深度设定在50/100/150/300米等深度上,根据海区海深选择 (3)工作周期:1小时,每周期工作5分钟,并可设置 (4)温度测量范围:温度测量范围:-5~45℃,测量精度±0.01℃,测量分辨率0.005℃; (5)水听器灵敏度 :-178dB±2dB (6)噪声测量精度 :不大于±2dB,静态测量 | 2,699.00 | 2024年12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10-****4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