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纳米新材料生产辅助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省 **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绿色纳米新材料生产辅助业务外包(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绿色纳米新材料生产辅助业务外包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绿色纳米新材料生产辅助业务外包
2.1项目名称:****绿色纳米新材料生产辅助业务外包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为降低绿色纳米新材料生产成本,提高效率,降低风险,使公司更专注于生产核心业务,对设备维修检修、原料上料、产品裁剪、产品包装、库房管理等辅助业务进行外包。
2.4项目地点:项目现场
2.5招标范围:绿色纳米新材料生产辅助业务,包括:设备维修检修、原料上料、产品裁剪、产品包装、库房管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绿色纳米新材料生产辅助业务外包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人员要求 | 2.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为本项目配备现场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
安全要求 | 1.具有安全管控能力。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符合承包商HSE准入底线要求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付款偏差,必须满足付款条件。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6日09:00至 2024年12月05日18:00(**时间)。
获取方法:****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800,****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7日09:00 (**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7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公司纪委工作部
电话:0971-****65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宁张公路76号
联系人:崔小君
电话:0971-****2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张晓晖
电话:177****1385
电子邮件:****@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