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三九制剂配套原料药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审批
辽宁-沈阳-新民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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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通过公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三九制剂配套原料药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辽****经济开发区**北一路7号

(5)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主要生产盐酸米托蒽醌年产量10公斤;四烯甲萘醌年产量2吨;头孢**钠年产量6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三九制剂配套原料药项目

联系地址:辽****经济开发区**北一路7号

联 系 人:李闯

联系电话:152****6172

邮箱:lichuang25@999.****.cn

(三)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国环****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六)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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