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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网上竞采文件 | 43,886.49 元 | 1(件) | 43,886.49 元 |
详见竞采文件
3.1成交人完成本项目改造服务项目的所有内容,采****小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验收表是双方结算的唯一依据。
3.2质量要求:符合竞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所载明的技术质量标准,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4.责任缺陷期(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壹年(其中:防水部分质保期伍年)。
详见竞采文件
1. 结算原则:
1.1成交人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编制符合采购人结算要求的结算清单,并绘制竣工图(如有)。
1.2采购人以成交人提供的结算资料报送相关审计单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
2. 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2.1 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缴纳审定金额3%的质保金;
2.2 采购人在收到质保金后,按照程序全额支付服务费。
2.3 质保期内(壹年)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按照程序无息退还质保金。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