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物资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6: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阮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1****183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玉屏街道玉井路37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汪警官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五四路国际大厦13层C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1****183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7 09:00:00,更正为:2024-12-12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27 09:00:00,更正为:2024-12-12 09:00:00。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评分项“5.配送安全保障......”,更正为:5.配送安全保障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用于配送的车辆:投标人在技术评分项3.厢式货车配置情况和4.冷藏车配置情况的基础之上,每增加配备一辆厢式货车或冷藏车,得1.5分,满分3分。【须列表说明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若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车辆所有人为供应商名称的车辆行驶证、产权证明、车辆照片(含车牌号及车辆冷藏功能)等复印件;②若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车辆照片(含车牌号、体现冷藏功能)及双方租赁合同期内任意一次租金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评分项“8.安检设备1......”、“9.安检设备2......”,更正为:8.物资安检承诺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所采购的物资配送前,对每次配送的全部物资严格按采购人的要求完**全排查,排查内容至少包括金属探测、平台检针,以及采购人单位严格禁止的相关物品。若未按采购要求完**全排查工作,或者对安全排查工作避重就轻,不严格履责,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将根据造成的后果对中标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索要相应的赔偿。有按上述事项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的得3分,未提供或承诺不全的不得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评分项序号,自项号8之后的序号,按自然顺序变更。
4、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12日9: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6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玉屏街道玉井路371号
联系方式:汪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五四路国际大厦13层C座
联系方式:191****183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阮
电话:191****1837
****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