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1-26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组编号 | 包组名称 | 项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001 | **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主承保) | 66,000,000.00 | 66,000,000.00 |
002 | **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次承保1) | 24,750,000.00 | 24,750,000.00 |
003 | **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次承保2) | 24,750,000.00 | 24,750,000.00 |
004 | **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次承保3) | 24,750,000.00 | 24,750,000.00 |
005 | **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次承保4) | 24,750,000.00 | 24,750,000.00 |
采购需求:商业保险
服务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 供应商须为国家、省公布的在**市域内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地市级保险机构。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投标人未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投标人库的,请详阅**市公共**交易平台网站“首页> 帮助中心> 下载专区>投标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416-****841),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需重复办理。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下载公开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公开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有****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4日00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政府采购网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同步发布,****政府采购网为准。
售价:免费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密封递交****交易中心904、905室(**市**区胜河里150号)。
投标人****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交或提交不全的响应无效。
投标人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六、开启(招标会议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胜河里150号 ****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政府采购网电子质疑函及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评审过程中,如出现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作出相关书面承诺等情况,则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执行。
3、邀请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报价)会议。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一段5-15号
联系方式:0416-****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0416-****816、0416-****817
邮箱地址:****@163.com、****@163.com(提交材料邮箱)
开户行: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账户名称: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账号: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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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