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机场2023年旅客吞吐量为3013万人次,****国际机场将作为区域航空枢纽,未来主要运营国内精品商务航线和港澳台地区航线,保障国际公务航空业务和国际备降航班。现**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内部分点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详见下表)。在此,我们诚邀广大有意向且符合本次招商准入条件的商家报名参与。
提示:****国际机场航站楼于2023年开始进行提质改造。
T1航站楼国内区域已于2023年3月关闭改造,川航航班迁移至D指廊、CD连廊运行,预计2025年T1改造完成后川航将迁回T1航站楼,故D指廊及途经的DE连廊区域客流量会相应变动。
T2航站楼已于2023年开始进行商业改造,主要涉及DE、EF连廊商铺外立面换新,出发大厅商业岛布局调整等,改造后整体商业形象及氛围将大幅提升,以匹配商务及精品航线机场定位。
场地编号 | 计租面积 | 场地 位置 | 业态规划 | 月经营费用底价(低于底价则取消参评资格) | 提成比例最低限(低于最低限则取消参评资格) | 备注 |
T1航站楼 | ||||||
ARR1-F-3D | 47㎡ | 到达大厅 | 饮品/甜点(单品牌) | 357元/㎡/月 | 10% | 具备上下水条件。不可经营肯悦咖啡。预计交场时间12月,具体时间以机场方通知为准。 |
T2航站楼 | ||||||
D-R-9E/D-R-16E/LM-R-3E | 共计250㎡: 191㎡/16㎡/43㎡ | D指廊中部/端头/下夹层 | 特产综合 (食品特产) | 758元/㎡/月 | 20% | 预计交场时间为2025年一季度,具体时间以机场方通知为准。 |
D-F-4E | 220㎡ | DE连廊 | 非中式简餐+饮品/甜点 | 433/㎡/月 | 分类提成:20%(简餐)、10%(饮品/甜点) | 具备上下水条件。该点位可选择经营单品牌非中式简餐,也可与一个饮品/甜点品牌组合经营。预计交场时间为2024年12月,具体时间以机场方通知为准。 |
CD-F-1E | 175㎡ | CD连廊 | 简餐 | 268元/㎡/月 | 20% | 具备上下水条件。该点位可两个品牌组合经营,经营范围涵盖简餐和饮品。预计交场时间为2025年1月,具体时间以机场方通知为准。 |
G-R-3E/GR-R-1E | 127㎡ | G指廊/G指廊远机位 | 特产综合 (食品特产) | 1183元/㎡/月 | 20% | 预计交场时间为2024年12月,具体时间以机场方通知为准。 |
G-R-10E | 42㎡ | G指廊 | 综合百货 (单品牌) | 960元/㎡/月 | 8% | 不可经营饰品、箱包、男装、按摩仪等与周边店铺冲突的产品品类。预计交场时间为2024年12月,具体时间以机场方通知为准。 |
ARR-F-6B | 34㎡ | T2到达大厅 | 饮品/甜点(单品牌) | 589元/㎡/月 | 10% | 具备上下水条件。不可经营麦咖啡。预计交场时间2025年1季度,具体时间以机场方通知为准。 |
一、招商内容
1.招商场地及条件
场地具体位置详见附件点位图。
2..经营项目
(1) 饮品/甜点:ARR1-F-3D标段可经营单品牌咖啡、奶茶、果茶、面包、蛋糕、甜品,不可经营炸鸡、汉堡、薯条、披萨、简餐,不可经营肯悦咖啡;ARR-F-6B标段可经营单品牌咖啡、奶茶、果茶、面包、蛋糕、甜品,不可经营炸鸡、汉堡、薯条、披萨、简餐,不可经营麦咖啡。
(2) 非中式简餐+饮品/甜点(D-F-4E):该点位可经营单品牌非中式简餐,非中式简餐是指:日韩、泰国、越南、西式等非中式品类的知名简餐品牌,但不可经营以面条为主要产品的品牌,且不可经营以汉堡、炸鸡类为主的西式快餐。同时,该点位可选择与一个饮品/甜点品牌组合经营,品类涵盖:单品牌咖啡、奶茶、果茶、面包、蛋糕、甜品、中式糕点等。该标段若选择组合经营(非中式简餐+饮品/甜点),将按照面积加权后的提成比例报价进行评分。
(3) 综合百货(G-R-10E):可经营书刊、女装、钟表、眼镜、创意产品、鞋帽、体育用品、家居用品等,不可经营外交官、GL箱包、大智慧、藏韵圣宴、雷迪波尔、倍轻松、心如莲华、**博物馆、娜尔思等与周边店铺冲突的品牌产品。
(4) 特产综合(D-R-9E/D-R-13E/LM-R-3E、G-R-3E/GR-R-1E):以经营品质优异的预包装食品(包含特产、酒、茶)为主,同时可经营少量日常生活用品和旅行用品等,其中预包装食品产品占比不低于80%。D-R-9E/D-R-13E/LM-R-3E、G-R-3E/GR-R-1E可以售卖烟草,但中选商户须自行负责烟草证办理事宜。
(5) 简餐(CD-F-1E):可两个品牌组合经营,经营范围涵盖简餐和饮品。其中简餐可选择经营中式、日韩、泰国、越南、西式等各类别的简餐品牌,但不可经营以汉堡、炸鸡类为主的西式快餐。
机场方要求商家申报的项目不与周边相冲突,请商家慎重选择申报品牌或经营项目(建议商家进行现场勘查),机场方有权判定其是否与周边业态、品牌档次、形象等相适宜,项目是否冲突最终以机场方的审核意见为准。若机场方认定与周边点位冲突,则被视为报名无效,对商家投报资料不予评分。报名商家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机场方根据同一区域品牌不重复原则,有权决定中选人及中选品牌。
2. 商品定价要求:
商家申报项目的物价需接受机场方管控,所有商品应与机场方认可的**市区对标店保持同城同质同价,并在投报时提交对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对标店铺及商品价格清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 经营期限
食品特产业态(特产综合)、综合百货业态铺经营期限为3年;餐饮业态(简餐、饮品/甜点)店铺经营期限为3+2年(即签约3年,双方无异议可顺延2年)。
4. 经营要求
(1)所有标段的装修设计方案须交机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商家不得销售与店铺经营业务无关的会员卡、储值卡等卡类产品。商家若销售与店铺经营业务相关的会员卡、储值卡,必须经机场方审批同意。
(3)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塑料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严禁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吸管、搅拌棒、餐/杯具、包装袋、打包盒、打包袋等,主动向旅客提供可降解塑料制品。
5. 租金报价方式及联动机制:
(1) T1航站楼报名商家以T1国内月均吞吐量83.33万人次/月为标准进行经营费用报价,合同期内各月经营费用按照当月T1航站楼吞吐量与83.33万人次之间的差异进行相应程度联动。
吞吐量较83.33万人次/月变动 (X) | 月经营费用 联动比例 | 调整公式 |
X≥0% | 50% |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1+(当月T1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83.33)/83.33*50%]。 |
-20%< X< 0% | ||
X≤-20% | 100% |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1+(当月T1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83.33)/83.33]。 |
备注:实际旅客吞吐量以甲方统计数据为准。
(2) T2航站楼报名商家以T2国内月均吞吐量231.7万人次/月为标准进行经营费用报价,合同期内各月经营费用按照当月T2航站楼吞吐量与231.7万人次之间的差异进行相应程度联动。
吞吐量较231.7万人次/月变动 (X) | 月经营费用 联动比例 | 调整公式 |
X≥0% | 50% |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1+(当月T2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231.7)/231.7*50%]。 |
-20%< X< 0% | ||
X≤-20% | 100% |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1+(当月T2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231.7)/231.7]。 |
备注:实际旅客吞吐量以甲方统计数据为准。
二、资质要求
1.申报商家应是在中华人民**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重违法犯罪信息;
3.申报综合百货、餐饮类的商家注册资本在200万以上;
4.符合行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
5.涉及授权的需得到专业授权证明;
6.若商家发生以下行为,在报名后机场方有权拒绝商家参与招商:
A.商家银行资信证明中有不良记录;
B.商家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事件;
C.商家在运营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等);
D.商家发生过售卖的商品、食品质量问题等严重负面影响事件;
E.商家在**机场发生过空防安全责任事故;
F.商家在机场因逃单行为、拖欠经营费用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过合同;
G.商家因自身原因(排除F项)被终止过合同无资格再参与同一场地的再招商;
H.商家在**机场以往公开招商中经综合评审中选后,收到交纳签约保证金通知又放弃签约,被**机场列入不良信用名录的无资格参与招商。
7.****公司****公司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报,不能联合参与,也不得同时投报同一标段。****公司、****公司****公司之间、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等。
8.如果中选商家入场经营前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扣除签约/履约保证金),****商铺仍有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商家,则与评分第二位的商家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商。如果中选商家入场经营后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扣除签约/履约保证金)并重新招商。
三、点位考察
对点位有投资意向的商家,可委派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公司委托书到机场办理临时通行证,实地考察点位。
四、招商咨询
意向商家可对点位情况、合同、租金模式、收费方式、收银等内容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电话028-****8105/****8343,联系人:周女士/李先生。
五、招商报名
在公告期内,符合以上业态规划范围和资质要求的意向商家,须携带密封好的报名资料和商务报价单(请按报名业态准备,具体参见附件1****管理中心报名。请商家将商务报价单单独密封。针对同一标段,同一公司仅能确定一种经营方案、制作并递交两份标书。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商贸****管理部314/319办公室
电话: 028-****8105/****8343
联系人:周女士/李先生
六、报名截止时间
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意向商家可到以上地址进行报名。
七、招商答辩会
1.本公告发布7日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招商答辩会时间,电话通知满足条件的商家进行现场答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招商答辩会须对机场申报项目的经营方案进行介绍及答辩(PPT),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如竞选商家不足3家,则按机场有关规定执行。
经营业绩、品牌知名度、2021-2023年旅客流量在1500万人次以上机场的开店数量或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市区开店数量、经营经验、店面形象、广告投放、申报项目的经营方案等书面报名资料作为综合评分的重要指标。如招商答辩会介绍的内容与书面报名资料不一致,以书面报名资料为准。
八、招商结果公布及交纳签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1.机场方将根据商家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定,招商结果将予以书面告知中选商家,中选商家必须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约保证金(金额为:根据中选商家报价单中的单价计算出的1个月的经营费用)交至机场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户:228********032671
2.如中选经营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签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机场有权另行引进商家。
3.在中选商家交纳签约保证金之后,机场方与其签订《候机楼经营合同》,签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4.中选商家在收到机场方发出的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5.如中选商家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机场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及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机场方不退还签约保证金且有权另行引进商家。中选后自行放弃的商家将列入不良信用名录,机场有权拒绝该商家再参与机场招商活动。
九、投诉方式
监察部投诉电话:028-****6030
联系人:蒋先生。
十、商家参与机场招商视作认可机场招商相关要求及规定,本招商公告的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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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