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政府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
[****开发区****政府建设]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 服务项目 | 规格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爱**”APP高新区分厅5.0建设 | 依托“爱**”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爱**”相关建设标准规范,基于“爱**”移动端5.0建设规划要求,完成5.0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端、支付宝小程序端栏目规划、页面布局、图标及图片设计、应用服务实施等;优化分厅首页,对标“浙里办”“随申办”等政务服务移动端,建设具有高新区特色的分厅,增强分厅品牌形象和辨识度,提高用户体验。 | 项 | 1 |
2 | 拳头应用和“关键小事”服务接入 | 按省市相关要求,结合现有高新分厅的拳头应用接入情况,持续进行拳头应用的接入,进一步对涉及社会服务效应高的卫生健康、教育、医保、社保、**、住建、缴费等重点民生服务、城市生活、美丽乡村等领域,适用范围广.使用次数多、社会反映强烈的本地化高频便民、利企服务应用进行接入。同时围绕群众生活所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接入“关键小事”服务2项,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快办成。做精民生“关键小事”智能办,关键小事贴近群众生活的便民服务应用,依托“爱**”高新区分厅,开发上线民生“关键小事”智能速办应用专区,通过智能化、一体化、便捷化的方式,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无感办理”。 深入调研了解群众的需求和痛点,并基于调研情况形成“关键小事”事项清单,并在此基础上确认2项接入事项。根据确认的接入事项,按照省市建设要求完成原型开发、接口核验、开发测试、发布上架等应用梳理上线工作,确保“关键小事”服务能用、好用。 | 项 | 1 |
3 | 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接入 | 根据省市下发的2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需县(区)级接入事项在“爱**”APP高新区分厅上线并稳定运行。 | 项 | 1 |
4 | 在线客服服务 | 对来自用户意见反馈和智能客服转人工等渠道的技术类问题,按照“爱**”客诉受理规范,及时协调相关服务应用运维团队进行解决,协助处理异常账户、特殊账户的信息更新,定期将常见问题录入知识库,及时为用户解答反馈。 | 1项 | |
5 | 消息中心服务场景 | 完成政府服务地图-线下大厅预约办事服务(含预约须知、在线预约、预约记录查询)等服务接入,****中心****服务大厅预约办事临期提醒。完成高新区动态提醒服务清单梳理,实现数据对接,并发布上线。 | 项 | 1 |
6 | 其他配套支撑服务 | 1.分厅内容更新。结合重要节假日和特色宣传,对“爱**”高新区分厅前端展示样式进行局部适应性调整,包括首页焦点调整,banner调整、服务应用规范型调整、服务应用分类维护、服务应用名称及标签维护等。 2.分厅可视化运营。按照“爱**”移动端省市级团队要求,根据高新区本体实际情况,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发有奖问卷、精选推荐、你说我办、摄影比赛等有话题性、参与感的运营活动,引导用户广泛参与,增加分厅用户粘性。 3.政务服务视频导办 协助采购人完成视频导办服务清单梳理,并完成清单内包办视频制作、配置。 | 项 | 1 |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售前已完成**伙伴选择流程,调用通过公开形式招募的短名单**伙伴,按照内控流程输出**伙伴选择签报,作为单一来源依据。】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共3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相飞飞】,【180****4502】[采购项目经理/招标代理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凯新】,【189****8418】[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 / 】[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
日 期: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