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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能力和安全状况自查评估报告》编制[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煤矿生产能力和安全状况自查评估报告》编制[二次] 于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在****进行公开招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通知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煤矿生产能力和安全状况自查评估报告》编制[二次]
2、招标编号:****
3、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290000元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6日 至2024年11月29日
本次结果公示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异议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236号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