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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教育厅****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经过综合评估,2023年度我市民办教育机构共54个,其中年检合格46个,年检基本合格2个,未到期年检2个,不参加年检4个。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市民办教育机构2023年度检查结果公告202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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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