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内窥镜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医用内窥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 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7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用内窥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8.000000万元(采购包1:285.000000万元;采购包2:11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1:265万元 包2:11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医用内窥镜 | 6根 | 285 | 265 | 是 |
2 | 治疗型小肠镜及气囊控制系统 | 1套 | 113 | 113 | 是 |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8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拒绝被 信用中国 (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货物如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a.供应商须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扫描件;
b.进口产品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扫描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对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函扫描件;
c.投标人取得的进口产品代理证书扫描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 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4-12-17 09:30 (**时间)
地点: 苏采云 系统中的 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5.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 信易购 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2021〕19号),采购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 信用**网 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6.《****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
〔2023〕150号)供应商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人民北路53号
联系人:王坤
联系电话:0515-****6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华路50号弘业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人:徐老师(项目负责人) 刘女士(商务)
联系电话:151****7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项目负责人) 刘女士(商务)
电话:151****7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