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院区人防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7: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洞庭路16****广场2号楼309)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第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8.544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1127-81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昌凌路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老师 022-****61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洞庭路16****广场2号楼3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薇 022-****1127-810 |
项目概况
****南院区人防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洞庭路16****广场2号楼3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院区人防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4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院区人防设施维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5年01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事务所公章)加盖公章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4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三)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洞庭路16****广场2号楼309
方式: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洞庭路16****广场2号楼309)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第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昌凌路88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 022-****6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洞庭路16****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高薇 022-****1127-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薇
电 话: 022-****112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