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管道2024年12月份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管道仪器仪表检定服务 | 项目名称:**管道仪器仪表检定服务 地点:**** 内容:供应商提供对**管道全线各场站、阀室在用的仪器仪表的检定服务。包括:压力表、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温度变送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点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在线气相色谱仪、在线水烃露点分析仪、在线硫化氢分析仪等设备。供应商根据各设备的检定规程对相关设备进行检定并出具检定报告。 | 2024年12月 |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事业单位的,应****事业单位****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机构应具备有效期内****管理局颁发的《计量授权证书》。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1月27日12:00:00)至(2024年12月04日12: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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