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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2429498 | 建设单位法人:张晓牛 |
贾萌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和****工业园区昆盛**侧 |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和****工业园区昆盛**侧 |
经度:79.****125 纬度: 37.****44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02 |
和地环建函〔2021〕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0-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50.1 |
25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242949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验收监测单位:**亭通****公司 |
916********758964W | 竣工时间:2023-07-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座拆车车间(报过大车及小车的拆解),年拆解5000辆报废汽车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2座拆解车间,1#作为小车的拆解单元,2#作为大车的拆解单元,年拆解5000辆报废汽车 |
实际建设中将大车和小车的拆解线进行了拆分,单独设置了大车的拆解单元,方便对大车进行剪切操作(小车拆解过程不进行切割,所需拆解的零部件拆解完毕后,对小车外壳进行整体的挤压,以减少空间,便于运输),小车拆解物种需要切割的部分,全部转移至大车拆解车间进行其中切割,实际拆解过程中将大车和小车的拆解予以的区分,同时将切割单元集中布置,方便拆解工作开展的同时也便于管理,拆解能力总体不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报废汽车的拆解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报废汽车的拆解工作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活污水排入处理工艺采用“机械格栅→调池节→沉砂池→生化池→消毒”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排放限值SS 150mg/L、BOD530mg/L、COD 150mg/L、氨氮25mg/L要求,用于项目区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化粪池一座,生活污水清运至和****处理厂 |
生活污水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设零件仓库1座300m2,用于可回收零部件的暂存;设一般固体废物仓库一座300m2,用于不可用一般固废废物的暂存 | 实际建设情况:设零件仓库1座600m2,用于可回收零部件的暂存;设一般固体废物仓库一座600m2,用于不可用一般固体废物的暂存 |
暂存库库容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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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水分离器 | / | 油水分离器1座 | /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中pH为7.2~7.1,其余各污染物日平均浓度为COD75mg/L、氨氮1.23mg/L、BOD5 24mg/L、总磷0.85mg/L,悬浮物124mg/L、石油类0.65mg/L、动植物油0.19mg/L |
1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源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 | 袋式除尘器1套 | 颗粒物18.4mg/m3 | |
2 | 活性炭吸附设施 | 《大气污染源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 | 等离子光氧活性炭净化器1套 | 1.58mg/m3 |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减震、隔声 | 项目厂界外1m处,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3dB(A)~45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36dB(A)~39dB(A)之间 |
1 | 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 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
1 | 钢、铁、玻璃、塑料等可回收利用固体,收集后分区存于1#、2#零件仓库金属区、非金属区、可回用件区,外售处理;2、不可用零部件收集后、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存储于2#零件仓库废物区,定期清运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3、生活垃圾在厂区定点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4、危险废物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内设置7个分区,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项目建设了1座600m2的零件仓库,用于钢、铁、玻璃、塑料等可回收利用固体暂存;建设了1座600m2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用于不可用零部件及固废的暂存。 办公生活区设置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库,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分为7个暂存区,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1 | 、对项目区内的污水管网应加强管理,定期检修或者维护,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污水泄漏隐患,防止产生的污水渗入地下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2、禁止将待拆解车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放在未硬化和防渗漏处理的地面上;3、发现废油类物质的泄漏应及时处理,少量泄漏使用抹布擦拭吸附,吸附油污的抹布作为危废处理,大量泄漏时将泄漏液体导流至事故池,作为危废处理;4、禁止拆解铅酸蓄电池,如铅酸蓄电池发生电解液的泄漏,泄漏的电解液经危废间内的导流沟排入废液坑,作为危废处理;5、危废暂存间按要求防腐防渗地面和墙裙、沿围墙布置导流沟,墙角处设置1个废液收集坑,定期检查。设置17m3事故应急池、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内设置灭火器材,如手提式或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厂房室外设置地上式消火栓。 | 项目报废汽车的暂存区已进行了硬化处理,拆解车间已进行了硬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要求进行了防渗处理,对于暂存液态废物的区域设置了导流及收集设置,固态废物区域设置了货架等,方便固废的堆放。项目设置了20m3事故应急池、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内设置灭火器材,如手提式或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厂房室外设置地上式消火栓。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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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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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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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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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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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