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拍卖-公告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1-28 | 发布时间:2024-11-21 |
****2辆公车打包转让项目
第二次挂牌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2辆公车打包转让项目 | |||||||||
挂牌公告期 | 2024年11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15时30分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15时30分开始 | |||||||||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 180秒(3分钟) | |||||||||
竞价系统网址 | 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粤公平) 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跳转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 |||||||||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26日 标的展示地点:**市**区**北路80号市委大院 联系人:潘弟 联系电话:138****5223 | |||||||||
加价幅度(元) | 50元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名称 | 标的情况 | 挂牌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
粤H65F69、粤H66F93两辆小轿车 | 粤H65F69品牌型号:昊锐牌SVW7189BJD,车辆识别代号LSVCB43T2B****683,发动机号码:540854,登记日期:2011年11月21日,车身颜色为黑色,自动档已行驶约21万公里 粤H66F93品牌型号:昊锐牌SVW7149ERD,车辆识别代号:LSVCE43T4B****799,发动机号码:109504,登记日期:2011年3月23日,车身颜色为黑色,自动档已行驶约15万公里 | 15760元 | 1000元 | |||||||
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做好尽职调查,标的转让不包含车牌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竞买人: |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 1、竞买人须在公告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挂牌公告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第一个出价的竞买人可以以挂牌底价或增价出价,其余竞买人必须以大于最高报价的增价出价; 2、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 (1)如只有一个意向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2)如有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出价的,则按公告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入180秒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程序。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下一轮180秒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程序。 3、限时竞价程序。 (1)限时竞价的延时时间为倒计时180秒; (2)在倒计时180秒时间内,竞买人如决定出价,必须要以大于最高报价的增价出价;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失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的资格。 (3)限时竞价在第一个180秒倒计时结束前,如有新的报价,则重新开始下一个180秒倒计时,以此重复,直至限时竞价在180秒倒计时结束后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最高出价成交。 | |||||||||
签订合同 | ****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 |||||||||
项目分类 | 实物资产 | |||||||||
转让形式 | 资产转让 | |||||||||
资产所有制 | 国有资产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住所(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监管机构(部门) | 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资产转让权属比例% | |||||
**** | **市**区**北路80号 | 114********141279G | ****财政局 | 100 | 100 | |||||
资产转让行为请示及批准情况 | 请示文件 | 《关于处置我委2辆执法执勤用车的请示》 | ||||||||
批准文件 | 《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纪要》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公司出具的《对粤H65F69昊锐牌SVW7189BJD小型轿车、粤H66F93昊锐牌SVW7149ERD小型轿车进行价格评估》(肇众评字第ZH****09067号) | ||||||||
评估价及评估基准日 | 粤H65F69评估价为9500元、粤H66F93评估价为10200元,共计19700元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9月27日 | |||||||||
竞买人应当具备 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 1、本次标的车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档案较齐全,其组成的零件、品质等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机器品质、用途等方面的责任,其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以标的物现状竞价。意向竞买人于交易前应对标的物及其资料作认真详细的了解,清楚转让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是以实物现状为准。 2、转让方协助竞得人办理过户手续,但不承担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任何费用;竞得人负责办理过户手续,承担并解决过户手续办理过程所有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纠纷,承担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买卖双方需承担的所有税费及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 3、自转让方和竞得人双方完成车辆交付之时起,车辆如出现损坏、丢失、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意外等,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责任。 其它应当履行的义务详见《资产交易合同》。注:相关《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详见《资产交易合同》范本。 | |||||||||
温馨提示 | 请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竞买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和缴存保证金。 2、本中心因受场地、设备限制,现场可供竞买人进行竞价操作的电脑设备数量非常少,远远不能满足所有竞买人的操作需求,本中心对可提供设施设备的数量、安全性、可靠性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敬请各竞买人自行解决好竞价操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脑、网络等),自主进行竞价操作。 3、竞买意向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拍的条件(电脑设备和网络环境等),竞买意向人参加竞拍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买意向人自行承担,与本中心无关。 4、为了确保网上竞投顺利进行,已经报名成功的竞买人或单位,请提前上线,避免因设备或网络等其他因素而影响竞投。 5、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 6、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 |||||||||
风险提示(一) | 以下6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转让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委托方授权,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由委托方处理。 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风险提示(二) | 1、竞买人登****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 |||||||||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竞买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均可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注册登陆,跳转至**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登录方式包括: 1.自然人可通过粤省事刷脸、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电子社保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账号登录; 2.法人可通过微信扫码、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账号登录。 交易方式是网上竞价方式的,登录方式不再要求企业、自然人必须购买CA证书,可采取上述登录方式参与竞价。办理流程详见登陆窗口“用户帮助”,查看使用指南。 二、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缴纳交易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银行,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四、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交易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交易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交易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交易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交易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五、竞价流程: 进入系统,填写竞买人基本信息、选择要报名的标的,****中心****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 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六、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成为最终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在30日内自行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然后凭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的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和业主单位出具的《退保函》****交易中心验证,通过验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该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给竞得人。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交易中心或委托方(转让方)用任何文字、图片、语言对标的车辆的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的承诺和担保,请竞买人做好对标的车辆的尽职调查。本次竞价按现状竞价,一切以标的车辆及相关登记证明的实际情况为准。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八、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竞买人须****交易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交易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缴款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竞****交易中心发出《受理及缴款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竞得人****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注:《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九、交易价款:竞得人必须在收到《受理及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交易****银行账户转账至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标的+交易价款”。有关交易价款不得由买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十、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交易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中心提供资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一、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协议)后,****中心提供原件1份存档。 十二、本项目的竞得人在****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时,如选择“只跑一次”的办理流程,请按本公告左下角附件《关于产权交易选择“只跑一次”有关事项和责任约定的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 十三、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交易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交易保证金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 ||||||||||
**市公共** 交易中心 | 联系人 | 王小姐 | ||||||||
联系电话 | 0758-****687 | |||||||||
地址 | **市**三路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