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建设局《关于转报昌安大道西、密水大街南(2024-41)地块情况说明的函》,现将昌安大道西、密水大街南(2024-41)地块编号:****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撤销,按照2018年土地出让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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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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