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保障性**工程(县域城市更新一期)项目(7条市政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EPC)-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受****委托我司代理的保亭县保障性**工程(县域城市更新一期)项目(7条市政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EPC)于2024年11月22日12时00分在《**省公共**交易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定于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开标,现对招标文件做以下变更: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1,条款号:1.4.1/ 1.11.2,条款名称: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说明中 4.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执业资格要求:施工/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现修改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条款号:2.2.3(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B)(10)分中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设计阶段: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拟派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阶段: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上职称。”现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设计阶段: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拟派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阶段: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上职称。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招 标 人: ****
地 址: ****工商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全称): 林工
电 话: 0898-****6456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海甸六西路美丽沙天汇湾T12B房
联系人(全称): 王工
电 话: 0898-****7737
附件: 保亭县保障性**工程(县域城市更新一期)项目(7条市政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EPC).GZBS 附件: 招标文件.pdf 附件: 保亭城市更新可研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