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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143637Y | 建设单位法人:田晓华 |
牟智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会仪镇 |
向家坝库区**县新滩镇新址客运码头复建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1-G5531-客运**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会仪镇 |
经度:104.16251 纬度: 28.6391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03 |
绥环准评〔2021〕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6.09 |
3.8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143637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531125F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公司 |
****0100MA6P554W9L | 竣工时间:201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8SJawO |
项目为已建投运后主动报批环评,重点应在运行过程中做好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已做好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泊位性质:客运泊位。 (2)泊位数量和设计船型:一个客运泊位,设计船型主要为60座客船,主尺度为32.0m×7.0m×1.0m(总长×船宽×满载设计吃水深度)。 (3)客运量和设计通过能力: 设计年吞吐客运量:为25万人次/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5.25万人次/年。 | 实际建设情况:(1)泊位性质:客运泊位。 (2)泊位数量和设计船型:一个客运泊位,主尺度为32.0m×7.0m×1.0m(总长×船宽×满载设计吃水深度),实际运行船舶10座。 (3)客运量和设计通过能力: 实际设置船型主要为10座客船;年吞吐客运量:为6万人次/年。 |
由于需求及资金等原因,暂未达到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规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下客流程:客运船舶停靠码头→人员上码头→**通道→**县城;上客流程:**县城各处→通过交通工具至码头→候船→通过码头设施→客运船舶 | 实际建设情况:下客流程:客运船舶停靠码头→人员上码头→**通道→**县城;上客流程:**县城各处→通过交通工具至码头→候船→通过码头设施→客运船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确保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 1、使用清洁能源,将船用燃料油转换成低硫燃油; 2、执行《内河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相关规定,在码头实施岸基供电设施建设; 3、船舶靠泊时关闭发动机,使用岸电作为能源。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确保项目废水不排入**江。 1、客运船舶不设厕所,码头预留综合候船厅发展用地修建盥洗间及厕所,生活污水经公厕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客运船舶机舱底舱油污水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类,项目船舶舱底油污水应由船舶自备的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收集储存,交岸后交由海事部门备案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声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昼夜间标准的要求。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1、对于靠舶船舶,加强船岸协调,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尽量减少鸣笛次数,设置提示牌、禁鸣标志; 2、停泊后停用辅机并使用岸电; 3、加强码头周边绿化,利用树木的吸收作用降噪;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1、码头及船舶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经码头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运往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镇环卫部门进****填埋场处置; 2、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危险物管控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本项目(包括停靠船舶)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含油污泥、隔油渣等危险废物;建立完善危废管理台账记录。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规范转运、处置。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及时办理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并按规定的环境管理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向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测报告。完善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年度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确保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 1、项目使用清洁能源低硫燃油; 2、已严格按照《内河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相关规定,在码头实施岸基供电设施建设; 3、船舶靠泊时关闭发动机,使用岸电作为能源。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确保项目废水不排入**江。 1、客运船舶不设厕所,项目未建设综合候船厅,未修建盥洗间及厕所,外来人员均依托路边公厕使用,则本项目不产生生活废水。 2、船舶舱底油污水由《向家坝库区**县**货运码头复建工程》的油水分离器隔油收集后,委托****定期清运处置。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声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昼夜间标准的要求。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1、对于靠舶船舶,已加强船岸协调,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尽量减少鸣笛次数,设置提示牌、禁鸣标志; 2、停泊后停用辅机并使用岸电; 3、已加强码头周边绿化,利用树木的吸收作用降噪; 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1、码头及船舶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经码头设置的2个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本项目未设置保养、维修功能以及船舶污水收集装备,设备保养、维修功等均在《向家坝库区**县**货运码头复建工程》项目区进行,因此产生的废机油等暂存于该项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定期清运处置。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为客运码头,无需办理排污许可。 |
环评提出建设规划候船综合厅设置修建盥洗间及厕所,生活污水经公厕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 A 级标准后,****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本项目未设置规划候船综合厅,未建设盥洗间、厕所及化粪池,外来人员均依托路边公厕使用,则本项目不产生生活废水。 环评提出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用于收集危险废物;船舶舱底油污水应由船舶自备的油水分离器隔油收集储存,交岸后交给在海事部门备案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实际建设过程中,本项目未设置保养、维修功能以及船舶污水收集装备,设备保养、维修功能等均在《向家坝库区**县**货运码头复建工程》项目区进行,因此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经该项目的自备油水分离器隔油收集后,暂存于《向家坝库区**县**货运码头复建工程》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定期清运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落实环境保护投资,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具体环保责任人员,加强环境管理。加强环境风险管控,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根据项目识别出的关键风险因子,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和完善环境风险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县****执法大队备案,并定期开展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由**县****执法大队执行。建设单位应定期向**县****执法大队报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如项目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该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你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环境保护投资,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具体环保责任人员,加强环境管理。 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正在备案中,后期将定期开展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建设单位后期将定期向**县****执法大队报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不涉及。 本项目已全面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正在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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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留综合候船厅设置厕所及化粪池一座 | / | 项目未设置候船厅,未设置公厕、化粪池,外来人员均依托路边公厕使用,本项目不产生生活废水 | 未监测 | |
2 | 船舶舱底油污水应由船舶自备的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收集储存,交岸后交给在海事部门备案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 |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2018) | 船舶舱底油污水《向家坝库区**县**货运码头复建工程》的油水分离器隔油收集后,委托****定期清运处置。 | 未监测 |
1 | 配置码头设置岸电设施,船舶靠泊后关闭发动机,使用岸电作为能源。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配置码头设置岸电设施,船舶靠泊后关闭发动机,使用岸电作为能源。 | 未监测 |
1 | 对社会生活噪声加强管理;加强周边环境绿化控制噪声的影响;加强靠港船舶噪声控制,减少靠港船舶鸣笛,设置提示牌、禁鸣标志设置提示牌、禁鸣标志;加强周边环境绿化建设。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对社会生活噪声加强管理;加强周边环境绿化控制噪声的影响;加强靠港船舶噪声控制,减少靠港船舶鸣笛,设置提示牌、禁鸣标志设置提示牌、禁鸣标志;加强周边环境绿化建设。根据验收噪声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监测 |
1 | 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码头设有2个垃圾桶,船舶垃圾与码头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未设置保养、维修功能以及船舶污水收集装备,设备保养、维修功能等均在《向家坝库区**县**货运码头复建工程》项目区进行,因此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收集后,委托****定期清运处置。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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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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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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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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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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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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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