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豫东塑料制品制造厂(个人独资) 塑料粒子及塑料隔热条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审批
江苏-泰州-泰兴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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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11-27
文 号 时 效

****(个人独资) 塑料粒子及塑料隔热条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7 16: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塑料粒子及塑料隔热条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市虹桥镇季桥村周庄组

建设单位:****(个人独资)

项目概况:2024年8月,企业拟投资100万元,租赁**市****委员会现有标准厂房4000m2,购置挤塑机、混色搅拌机、破碎机、造粒机、切粒机等设备,进行“塑料粒子及塑料隔热条制造项目”生产。为方便企业生产管理,更好地服务客户,企业更名为****(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生产场所、生产人员均未发生变化。厂区现状包括1栋空置厂房建筑,并配套建设了雨污水管道等,厂区原铸造设备均已拆除,经调查不存在现状环境遗留问题。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15日****人民政府出具的备案通知书(虹政投备〔2024〕125号)。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塑料粒子1300吨/年及塑料隔热条700吨/年的生产规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个人独资) 塑料粒子及塑料隔热条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豫东塑料制品项目-公示稿.docx

受理日期:2024年11月27日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4年12月4日

联系电话:****015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