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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通合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通合伙)
地点:**省**市**县角奎街道渔湖大道领秀国际城14幢2楼
建设单位:****(普通合伙)
工程组成: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本项目占地面积1800㎡,采用建筑砖混结构,领秀国际城14幢3楼为一层建筑,主要布设为治疗大厅、治疗室、处置室内、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更衣室、电梯间、清洗消毒间、干/湿库房、备用储物间等,透析阴性、阳性设置单独诊疗区,手术室设置在东南侧。污水处理设备、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在领秀国际城14幢1楼,方便管道布置和医疗废物转运,且远离病区。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喷洒生物除臭剂,最大限度的减轻污水处理带来的环境影响。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远离院区,最大限度的减轻噪声带来的环境影响。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155****398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