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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争量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争量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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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 最小报量(吨) | 最大报量(吨) |
A标段 | 副产品 | **焦煤 | ****煤厂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20000 | -14 | 94 | 1 | 不限 | 5000 | 20000 |
备注:报价从基价起,每次报价的减价幅度为1元/吨(不能出底价),基价为现汇价。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A标段 | 烟煤 | 煤矸石 | 762 | 2.6 | 0.58 | 51.47 | 83.6 |
备注:以上指标仅供参考,以现货质量为准。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煤矿、洗煤厂对煤炭质量指标,拉运情况,道路通行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煤质及场存事务。
****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报名要求: 1.****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固体废物处理、**回收等相关业务。 2.竞买人未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响应截止时间往前递推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竞买人环保手续齐全,具备环保主管部门签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包含煤矸石处置利用的相关事项)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或排污许可证,已完成煤矸石处置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具备需按环评要求配备的必要的固废污染治理设施且能正常运行。 5.具备按环保监管部门要求的环保管理技术水平,各类固废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煤矸石固废管理台账记录健全并能随时向委托方提供,能够如实记录煤矸石固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6.企业年处置能力和分解到本标段处置能力核算结果的相关材料。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买活动。 注:所有参与本次竞拍的用户必须到********公司审核资质,资质通过后方可****公司联系人:刘鹤丹,联系电话136****4333;张伟、联系电话186****7979)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1-28 14:5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5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 入金 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 出金 。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 ****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煤炭交易网(http://www.****.cn)
2.交易模式:延时争量销售
(1)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 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在委托量范围内,成交价由高向低排序,同价格按时间先后排序,依次成交,直至委托量全部成交。若排在最后的交易商报量大于剩余委托量,按剩余委托量成交。
A标段:2024-11-28 15:2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 个人中心 查看 交易结果公告 。
竞价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煤炭交易网上签订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电子交易合同。同时竞价成功的交易商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内自行前往********公司签订纸质版的煤炭买卖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中心印发的《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执行!
(1)提货地点: A标段:****煤厂 (2)运输方式:公路 (3)提货期限:具体时间以纸质合同签订内容为准(A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25日之内拉运完毕;优先保证拉运量,因需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每延误1日扣除保证金0.5万元,直至全部保证金扣除完毕并解除合同。因供方原因导致无法按合同期限提供货物的,合同期限顺延,直至合同量供应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不低于99%,即可视为全部履行。在完成货款结算后,****中心中国**煤炭交易网填报《交收确认单》,交易双方进行确认。如遇特殊情况,由于委托方原因未提供相应标段数量的,以委托方实际发运量进行结算,不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 (5) 为确保煤炭销售合同正常履行,各成交买方,务必在支付煤款前与****销售处联系,获取开户行、账号等收款账户信息。如未提前获取收款账户信息或未转款至指定收款账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全部由客户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6) 在提货期限内,如受到当地环保限产及政策限制,影响出卖方生产,或因矿方生产不正常、天气、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因成交买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提货而导致出卖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则出卖方不构成违约。(7)成交企业承诺成交后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超能力处置、利用;如委托方发现存在前述情况,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成交单位全部履约保证金;(8)成交企业应具备自提、自运能力,确保运输车辆具备《道路运输安全法》规定的固体废物运输车辆的相关要求,并定期向委托方提供相关运输车辆拉运过程的运行轨迹,确保固体废物运输车辆将固体废物运达至成交企业指定的处置地点,严禁随意变更处置地点。合同执行期间,委托方将进行随机检查,如发现违反未在约定地点处置固体废物等合同约定事项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成交单位全部履约保证金;(9)成交企业应按委托方要求对固体废物及时处置、利用,确保委托方固体废物无积压,避免造成环境污染;(10)合同执行期间,委托方如发现成交企业将矸石违反《环保法》规定违规处理的,委托方将解除现行合同并扣除成交企业5万元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其他相关损失均由成交企业承担。(1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实际生产变动,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11-29至2024-12-25
合同履行完后,****根据竞价成功用户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用户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向用户支付货款。按****的煤炭结算相关规定为准执行。
⑴数量:以****的计量结果为准。 ⑵质量:以****的检验数据为准。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否
委托企业:李健强
电话:187****3508
交易中心:杜 妙
电话:139****9393
****中心:郭静蕊、王晓璇
电话:0351-****967、035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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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