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24-WG-Z11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苏地2024-WG-Z11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4-WG-Z11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高新区(**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4〕5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4-WG-Z11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淮海街东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49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949.5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012****1001 | 苏地2024-WG-Z11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苏地 2024-WG-Z11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1217 | 10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19-11-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7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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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集团****公司****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1条款;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2条款。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报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指导和配合等。
(四)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装配式构件设计、景观设计、内装设计、智能化设计、夜景泛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幕墙设计、5S目视化设计(含标识、交通)方案及施工图设计、BIM设计等专项设计,配合各职能部门完成各项报审资料(详见设计任务书);
(五)设计周期:方案设计:50日历日,初步设计:1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40日历日。
(六)备注: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2、****住建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3、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如下:第二、三名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各为人民币伍仟元;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6、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执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方出具;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格式详见资审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的端口中上传联合体成员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1-27 00:00至2024-12-04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0 13: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cn:8086/、http://www.****.cn/jsz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高新区天都大厦北楼41层 | 地 址: | **市干将西路399号**大厦303室 |
邮 编: | 邮 编: | ||
联系人: | 李旋云 | 联系人: | 潘莉莉、陈卫卫、路丽丽 |
电 话: | 0512-****6517 | 电 话: | 0512-****9209 |
传 真: | 传 真: | 0512-****8892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