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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六村镇薛村、焦村、张桑村烘干机建设项目招标(招标编号为****)于2024年11月27日****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投标人名称 | **** | ****商贸有限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720元 | ****464元 | ****980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40日历天 | 40日历天 | 40日历天 |
1.1、中标候选人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经济标 | 技术标 | 综合标 | 总得分 |
1 | **** | 49.82 | 30.00 | 15.80 | 95.62 |
2 | ****商贸有限公司 | 49.98 | 30.00 | 11.40 | 91.38 |
3 | ****商贸有限 公司 | 49.94 | 30.00 | 11.20 | 91.14 |
2、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3、报价修正
无报价修正
二、发布公示的媒介:
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年11月28日— 2024年12月02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 **县)》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人:崔勇
电话:135****3230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朱方方
电 话:187****0434
监管部门:****农业农村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23792K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706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劳务合同(原件)、社保证明,授权代表需出示授权委托书,一并当面提交(邮寄、传真件等非当面递交方式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