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剑江中路247号华鑫大厦资产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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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剑江中路247号华鑫大厦资产招租项目
2024-11-28
项目名称:**市剑江中路247号华鑫大厦资产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标的清单
信息披露日期:2024-11-28 至 2024-12-11
标的情况简介:本次公开招租的资产按现状出租,标的须整体租赁。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招租资产清单
标的 资产位置 资产面积
(㎡)
年租金
(万元)
年租金合计
(万元)
保证金(万元) 租期(年) 是否有原承租户
1 剑江中路247号华鑫大厦1层 394.22 31.695288 54.821388 11 8
2 剑江中路247号华鑫大厦4层 1074.95 10.31952
3 剑江中路247号华鑫大厦5层 1074.95 7.73964
4 剑江中路247号华鑫大厦6层 844.49 5.06694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因发生地震、飓风、暴雨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招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次招租项目中标的1剑江中路247号华鑫大厦1层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承租方性质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资格条件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环境卫生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安全生产 ****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租期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租期为8年,装修期6个月,装修期内不计算租金,递增率自第4年起每年按照递增率2%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计算租金。
租金挂牌价 54.821388万元/年 /
租金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按月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自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交付月租金及押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承租方将按拖欠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15日,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资产。
租赁押金 1个月租金 合同签订当日,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为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保证金 11万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若承租方不另行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所有权从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其他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报名资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1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
账号:218********01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151****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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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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