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县沙埔镇大伴石英砂岩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市**县沙埔镇大伴石英砂岩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县沙埔镇大伴石英砂岩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总概算:约49.56亿元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矿山名称**市**县沙埔镇大伴石英砂岩矿,采矿许可证号C450********771****3941,采矿权人为****。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已出让可采**储量11290.5万吨,年生产规模148.7万立方米/年(折合400万吨/年),**面积1.0802平方公里(折合1620.3亩),采矿权有限期由2022年7月26日至2051年10月26日,有限期限29年3个月。本项目旨在开发**市**县沙埔镇大伴地区的石英砂岩矿**,通过先进的开采技术和设备,实现**的高效、安全、环保开采。
2.5 建设地点:**县沙埔镇。项目将包括采矿、破碎、分筛、清洗等多个环节,同时还将建设相应的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运行和持续发展。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设、生产加工、移交等工作。
2.7 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
2.8 项目工期要求:27年。
2.9 质量标准:①勘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勘查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勘查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勘查设计成果通过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部门颁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勘察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负责勘察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 2 项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②项勘察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企业)”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全事故。(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1)(2)(3)点要求。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部门颁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联合体成员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为准,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内容,满足相应资质要求即可。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止(正常工作时间8:30~12:00时,14:30~18:00时)。投标人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4.2发售地点:****(**市跃进路19号**金都1单元4楼410室)。
4.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购买,并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室(**市跃进路19号**金都1单元413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员本人递交,投标员应将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www./)、****(http://www.****.com/)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地址:**县**镇白阳中路69号5楼
联 系 人:唐章春
联系电话:135****38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跃进路19号**金都1单元404室
联 系 人:宋君哲
联系电话:077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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