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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林规〔2021〕9号)规定,我局受理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于审批******体育馆原地加固再利用项目选址方案的请示》(井城控字〔2024〕97号)。根据风景名胜区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管理处
联系人:罗文倩;联系电话:0791-****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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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