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6841
传真:029-****6150
通讯地址: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航天****公司智慧园区锅炉房建设项目 | **航天****公司 | **市****基地航天中路与航天东路十字西南角 | **经纬科技发展 ****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6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在厂区内动力站及物资保障楼一层现有空置房间内,新增3台天然气热水锅炉,分别为2台额定功率为4.2MW,1台额定功率为0.7MW燃气热水锅炉。锅炉房用于**航天****公司厂区冬季供暖期。 |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 (二)废气: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严格落实各类生产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 (四)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弃物,加强现有项目固体废弃物管理。 (五)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治理措施。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柔性连接、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