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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陈履林、罗梓源住宅楼工程竣工验收,现施工单位****确认参与该项目施工的工人工资已全部发放完毕,未拖欠工人工资申请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如对该工程项目工人工资支付等方面有异议的,请以来电、来访形式予以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如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工人工资支付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审批退回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咨询电话:****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综合执法股0752-****671
咨询地址:**市**区淡水上湖东街24号
联系人:张少勇、吴咏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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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