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1-2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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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楼装修改造项目二标段 监理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日 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 定标办法.......................... 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诊楼装修改造项目,已由**市顺河****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410203-04-05-702632、2401-410203-04-05-677277、2401-410203-04-05-331123,招标人为****,****政府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门诊楼装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 3.建设地点:**市**区汴京大道东段10号 4.建设规模及内容:****门诊楼装修改造面积13028.78㎡,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4.85m,建设内容包括全楼建筑布局改造、地面、墙面、吊顶、门窗等装饰装修;上下水;强弱电;暖通;消防喷淋、防排烟加装改造;部分区域加固及屋顶钢结构更换等工程;1号病房楼地下室计划装修改造面积1423.17㎡,半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56m,建设内容包括地面地砖铺设、墙面护墙板、顶棚、灯具、门窗等装饰装修;上下水改造;暖通施工、强弱电施工;消防、防排烟改造等工程;****中心计划装修改造面积为537.16㎡,地上一层。改造内容**部分墙体;地面、墙面、吊顶、灯具等内部装饰装修工程;上下水;强弱电;暖通改造等工程。 5.总投资额:人民币约1091.42万元 6.招标范围: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7.质量监控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监理服务期: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二标段:****门诊楼装修改造项目监理 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独立完成的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1份(需同时提供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 拟派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及近六个月连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网页截图,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提供以上网页版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提供以上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地点:****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 3.方式: (1)投标人应注册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6.售价:0元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汴京大道东段10号 联系人:徐** 联系方式:0371-****18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金明大道与万胜路交叉口中州银座5楼 联系人:潘会敏 联系方式:151****0271 监督部门:****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1-****00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监控目标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安全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自招标文件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招标文件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监理大纲 六、服务承诺书 七、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函附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工程监理范围和市场行情,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实力,合理自主报价;报价为监理服务****服务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实施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现场办公、生活设施、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测量、交通、通讯、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工程造价变动、工期**、保险、税费和利润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提供的专用仪器、设备和设施等与监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七章“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换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监控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 3.7.4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市公共**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退还。 4.2.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线上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7.4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监理大纲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综合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有重大偏差的; (4)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予以否决。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汴公管办〔2023〕9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社保信息、业绩、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受贿行贿情况【核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等】及其他与本标段招标相关的所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可以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分别由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抽取结果未到场的候选人予以认可。 ****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公证处全程监督并在定标结束后出具公证书。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组成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监理服务期、资格条件、项目总监信息等内容,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部 制定 ****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之规定,遵循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投资总额: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元整 (¥ 元)。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六、监理期限: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基本办公用房、工程相关技术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专用合同条款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 标段 监理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监理大纲 六、服务承诺书 七、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本项目施工标段中标价的(大写) (小写) %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监控目标: ,安全监控目标: ,项目总监: ,按合同约定承担实施和完成及质量保修的全部监理工作。 2. 我方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有)和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监理工作。 (5)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按招标文件****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我方承诺,如存在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地址: 电话: 邮箱: 年 月 日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方式(手机):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项中要求提供的联系电话应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手机号码,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在职人员 (姓名),联系电话: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与投标有关的质疑、投诉、配合协调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代理人所处理的一切事物,我方均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 1、如果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2、如果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中要求提供的联系电话应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手机号码,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资格审查资料
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财务状况表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信誉要求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公司情况,如实写出相关情况说明并承诺上述情况说明属实,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备注:提供2021年1月1****公司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相关资料或网页截图,新公司自成立以来。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企业业绩)
说明:本表仅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附件1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企业业绩)
备注:本表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关于业绩要求。 附件2 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类似工程项目情况表
备注: 1.本表后须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扫描件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六)监理项目部主要人员汇总表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项目总监应附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
附2: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 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若有)、岗位资格证书(若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若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证(若有)的扫描件。
注:所提供人员证件与“(六)监理项目部主要人员汇总表”所报人员保持一致。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格式自拟)
1. 项目总监承诺书 《**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豫建建【2015】23号)第八条规定:监理单位应任命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1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不得超过企业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范围。 对于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且同一地点、同一监理单位承揽的建设项目,可以视为一个工程项目。 我单位拟选派项目总监 (姓名)不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2.**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