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洛碛镇岸线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投[2023]3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洛碛镇长江左岸。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区洛碛镇岸线综合整治(二期)工程位于**市**区洛碛镇长江左岸,上游起点位于洛碛镇青木村桂花湾,终点位于支流在建沙公溪大桥,沿长**线长约2.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治理总面积约5.56万㎡,生态修复工程总面积约1.59万㎡,步道工程总长度约4.65Km,地质安全防护工程2处,排洪建筑物工程6处级附属设施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概算金额:12616.2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9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2.4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施工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市**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 |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人: | 程愿、兰仲旭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9****7423 | 联系电话: | 023-****9335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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