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亳州市疾控中心智能物联终端服务播放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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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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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4****中心智能物联终端服务播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

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中标价: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区大唐国际城4号楼2103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内容(名称、数量)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东侧

联系人:唐啸天

联系电话:0558-****127

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 2024 年12月2日(1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联系电话:0558-****127。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1、通过智能物联网广告平台播放海报、核心知识等。投放内容以卫生防病知识为主,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宣传需求。需100台以上播放终端,每次投放播放内容时长不少于10秒,每天不少于300次。投放时间为一年。中标商需及时提供播放画面。

2、根据业主宣传需求,由业主确定播放终端覆盖位置。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29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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