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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11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1 | **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 1.开展图斑区划和属性调查,以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参考林草湿年度监测、石化调查、荒漠化沙化监测等有关调查成果,基于数字正射影像图,开展林草湿图斑区划。采取样地调查、遥感监测、档案更新、补充调查、现地核实等多种方法,摸清林草湿**数量、质量、结构等情况,以及荒漠化沙化土地、石漠化土地的类型、面积、程度、分布、治理情况。 2.以统一地类对接完成后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二级地类图斑为基础,充分利用图斑区划和属性调查成果,标记可造林绿化的图斑。 3.开展市县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利用状况、森林草原湿地植被状况、生产力状况和荒漠化沙化、石漠化状况及沙化、石漠化土地治理情况分析,编制自治区级、县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报告,制作专题图件,产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形成国土绿化空间基础数据。 4.出具符合《**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方案》(**资发〔2024〕31号)相关要求的成果材料。 | 205.75 | 2024年12月 | 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执行。 | |
2 | **县2024年森林面积等指标监测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 1.以2023 年林草湿“一张图”成果数据作为监测底图,对当年度征占用林地、采伐未更新林地、灾害致损林地等疑似森林灭失图斑开展核实工作。将新增更新、新增造林及其他新增符合森林要求的范围补充为新增森林面积。 2.按照下发的角规样地坐标点,依照森林蓄积量抽样控制角规样地调查方法,开展角规样地调查,测算森林蓄积量数据。 3.出具符合《****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森林面积等指标监测工作的通知》(**资发〔2024〕50号)相关要求的成果材料。 | 106.43 | 2024年12月 | 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执行。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