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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司〔2016〕53号)、《****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16〕80号)、《****2018年“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仙司〔2018〕7号)要求,县司法局按照“双随机”原则抽签确定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8日组织局工作人员对******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档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及律师执业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检查结果:
(一)******事务所:个别卷宗“收案审批表”****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审批。
(****事务所:个别卷宗目录与材料内容不一致;监督台律师信息公开不全面。
(****事务所:监督台律师信息公开不全面,个别卷宗“收案审批表”****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审批;****事务所函没有编号。
欢迎大家对上述检查结果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5日前通过电话(0594—****236)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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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