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 招标条件
本****2025-2027年员工团体商业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85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2025-2027年员工团体商业保险;中标人数量1家;最高限价95万元/年,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到期前,招标人对承保单位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合格的,续签合同;评估不合格的,不续签合同,终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2027年员工团体商业保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须具备****总局****银行****委员会****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保险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公司的,****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公司的,****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到2024年12月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登入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点击“登录 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注:
1) 如采用线下报名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购买,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如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www.****.cn/”后点击“登录 报名”,进行线上报名,投标人应把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上传线上系统并缴纳标书款,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5.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0-****1688-411,邮箱 ****@163.com。
6. 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七、 其他
1. 项目类型:服务类
2.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 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英州大道64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763-****882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
地 址:**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 系 人: 孙先生/张女士
电 话:020-****1688-134/106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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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