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委员会委托对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调査评价工作,通过专家组复核,现将兴泉铁路檀林村安置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
兴泉铁路是中国境内一条连接**省**县与**省**市的国铁1级单线客货共线电气化铁路(****玉湖段双线),是蒙华铁路的东延线。该路段工程的建设对完善**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布局规划,完善区域路网,满足交通量发展需要,加快发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促进区域旅游产业发展以及加快**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兴泉铁路檀林村安置地为兴泉铁路拆**置项目之一,遵循**市相关规范的具体要求而制定具体建设方案,以指导安置区有序建设。
兴泉铁路檀林村安置地位于**市**市省新镇檀林村众三线东南侧,用地面积13701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410871°,北纬:25.017027°。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场地相对较为平坦,无明显开发
地块土地利用历史:农用地。
地块未来规划用途:根据《现行村庄规划》,本地块****基地。即根据GB 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属于第一类用地。
调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用途由农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应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结果
调査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快筛结果均低于**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表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挥发性有机物数值较低。基本可以判定调查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地块土壤状况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査区域现状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授,本地块兴泉铁路檀林村安置地第一阶段土壊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