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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经**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现将**市2024年下半年社会考生教师资格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1月29日—12月5日。未在下列公示名单中的申请人员,为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人员,我局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如对认**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至12月5日17时之前,向****提出,联系电话:****7096。
我局于12月10日左右通过邮政EMS快递将教师资格证和相关材料寄送给申请人,请及时查收。
附件:**市2024年下半年社会考生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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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