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园老办公楼墓区开发项目(一期)施工劳务及专业分包采购
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佛光园老办公楼墓区开发项目(一期)施工劳务及专业分包采购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3日 09时1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佛光园老办公楼墓区开发项目(一期)施工劳务及专业分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34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1供应商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以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8.2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8.3企业信誉良好,无因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被处罚的相关记录,无违法犯罪和不良征信记录;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陆 → 投标系统 → 选择报名项目 → 录入报名信息 → 我参与的项目 → 选择报名项目进入 → 采购文件获取 → 查看 → 下载 → 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9日 23时59分(不低于5个工作日)。
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09:10(**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3日09:10(**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的收取
1、交纳金额:20000元。
2、投标人须在 2024年12月12日 16时00分(**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
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
4、备注时仅备注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数字,不得有任何文字、空格或其他字符,交易单号数字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采购合同在**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com/#/)首页统一登陆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国企阳光采购平**,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办理方式:
1、****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056);
2、**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08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
通讯地址:**省**市高新区福新路166号(乐水**小区旁)2楼1****公司
联 系 人:朱海 联系电话:186****4180
2、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区杨河街132号46幢1楼1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91****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