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散花港区固昌综合码头项目陆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港散花港区固昌综合码头项****运输厅以鄂交通文(2017)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省**市**县散花镇回风叽村6组。 建设规模:根据码头的功能定位,本工程建设3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年设计吞吐量700万吨,其中矿建材料出口600万吨,粮食进口10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745万吨。码头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陆域布置有堆场等生产设施,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环保等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陆域面积约154亩,以2#转运站(不含)为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陆域形成、地基处理、堆场道路和港区综合办公楼、门卫、地磅房和变电所等生产辅助建筑物等内容。详情见**港散花港区固昌综合码头项目工程陆域部分施工设计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1 合同估算价:9968.63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9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6.2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CA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参见:**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电子营业执照(也可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CA(标证通)或办理 CA 数字证书)。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交易中心(网址:www.****.cn/xishui/)(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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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2日 | ||||||||||||||||||||||||||||||||||||||||
附录: 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①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 ②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等的扫描件,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如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①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水运从业单位信用****运输部(http://www.****.cn/)《关于2023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省水运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运输厅(http://jtt.****.cn/)《2023年度**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②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初次进入**省从业时,其信用等级按照**汇总评价结果确定。无**汇总评价结果,且在其他省份或部属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信用等级可按A级对待;若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参照相关省份或部属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其信用等级。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①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投标人应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托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明细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②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等的扫描件,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③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人员姓名或任职情况,如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人员姓名或任职情况等指标,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应提供项目主要人员关于“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等相关内容的承诺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