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 |
服务范围 | 在调查、研究和指标评价基础上,开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内容包括总结“十四五”发展成效、分析形势、指导思想、战略任务、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和“十五五”规划编制要求,落实市委关于制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综合分析“十四五”时期,**市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分析“十五五”时期,国际国内的走势研判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比**先发地区和实现争先进位,提出“十五五”时期,**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至该项目通过**市人代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标准 | 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百会,葛德杰,张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2.472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流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1-****8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0551-****39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淼
电话:0551-****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