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桐庐县水利管理中心桐庐县2024年富春江、分水江两江堤防工程划界项目的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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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2024年富春江、分水江两江堤防工程划界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七、预算总金额:60万元

八、废标理由:

因中标人提供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为暂停状态。
根据:
1.1.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7.2.3条规定:
“7.2.3认证机构应以适当方式公开暂停认证证书的信息,明确暂停的起始日期和暂停期限,并声明在暂停期间获证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识或引用认证信息。”
1.2.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7.2.3条规定:
“7.2.3认证机构应以适当方式公开暂停认证证书的信息,明确暂停的起始日期和暂停期限,并声明在暂停期间获证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识或引用认证信息。”
1.3.根据《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7.2.3条规定:
“7.2.3 认证机构应以适当方式公开暂停认证证书的信息,明确暂停的起始日期和暂停期限,并声明在暂停期间获证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识或引用认证信息。”
1.4.根据《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规则》8.2.3条规定:
“8.2.3 AQC 暂停认证证书的信息,应明确暂停的起始日期和暂停期限,并声明在暂停期间获证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识或引用认证信息。”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丁亮(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超,王细林,施燕萍,俞昱齐

十、其它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因以上内容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我方将依法做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余林

电 话:139****5088

地 址:**省**市**县**省**市**县城南街道春江路719号国贸大厦7楼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翟笑宇

电 话:134****6792

地 址:**省**市**县城南街道春**路69号**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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