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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等有关规定,********电厂多能互补项目(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建24万千瓦风电项目)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会议,验收评估结论为合格,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
联系人:康工,132****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