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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需求描述 ****三楼幼儿功能室消除安全隐患零星维修工程 | 49,800.00 元 | 1(项) | 49,800.00 元 |
本项目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的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提交规则详见“第二篇--第三点、竞采要求”。
1、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履约验收。
2、具体验收步骤:
2.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2.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4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服务所需的设备或服务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施工时间为1月,最终结算以审计核定为准。验收合格后按教委付款流程、财政拨款流程支付。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