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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工作的通知》(大商务函〔202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中小开支持资金(第一批)拟支持结果(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时间从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2024年12月3日-12月9日)。
联系人:石洋 联系电话:****0606
联系地址:**市**区**街2-6号****502房间
附件:2023年度**市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审核拨付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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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