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2024年度**市**区锡**张泾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区数据局、****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数据投(2024)43号《关于2024年度**市**区锡**张泾片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农发【2024】44号 关于2024年度**市**区锡**、鹅湖镇羊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度**市**区锡**张泾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市**区锡**。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区锡**新明村、泾西村、周家阁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003.9亩,涉及15个灌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水稻种植期不计入施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竣工日期:2025年4月24日。
2.1.5 其他:/。
2.2 交易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3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安全生产其他要求: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和C证),且在有效期内。
3.5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3.6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8月-2024年10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8月-2024年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7投标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交易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7:00时至2024年12月6日17:00时
4.2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www.****.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中国**网、**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 | **** | 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区泾石路1号 | 地 址: | ******科技园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 |
邮 编: | 214000 | 邮 编: | 214000 |
联 系 人: | 夏工 | 联 系 人: | 李红梅、许居磊 |
电 话: | 0510-****9781 | 电 话: | 150****9632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 户 银 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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