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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4000m3/d高浓水分盐及10t/d折干酸碱回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478-****307 ****317
传 真:0478-****663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605室
邮 编:015000项目名称:****4000m3/d高浓水分盐及10t/d折干酸碱回用项目
建设地点:**市****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受理日期:2024年12月3日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